黄德华点评:药企营销不带金(4)
黄德华
药企营销不带金之三化“带金”为“实验”。该文认为:药企请专业人士设计实验方案:临床实验方案或者药物经济性评价方案等,药企邀请专家撰写各种评价和观察论文,论文发表,继续提升产品力,并在推广中强化品牌影响。在试验中推广产品,在实验中销售产品。总之用“实验”花钱来代替临床“带金”是多方受益的,特别是药企实现了长久的药品销售。
黄德华认为这也是变相给予医生回扣。很多外资企业就是这样做的,如上世纪80年代,进入一家外资药企当医药代表的王力,在网上揭露:当时药品销售已经存在给医生“临床观察费”的行业惯例。药企在邀请医学专家来设计实验、评定实验、发表论文,都会给这些专家以顾问费(或劳务费),这样的实验有公信力吗?这就是我国医药学学术论文水平普遍不高的原因之一。而且发表的实验论文结果都是有利于药企的,帮助到了药企,却违背了科学真理,残害了社会,患者最终受害。
另外很多药企借四期临床验证,让医生观察病人用药情况,填写临床观察用药单,凭临床观察用药单到药企领取临床观察费,而且临床观察费非常高,如某日本药企的治疗阿尔茨海默病药物的临床观察费达到药价的30%。一般来说,这种临床观察没有任何专业非赢利团体或政府机构进行监督,实际上是变相促销,变相给医生回扣!
黄德华当年从事药品的宣讲时,也资助了很多研究实验,资助这些科学研究的前提是医生的科学研究项目得到了官方的立项,如医院的立项、医学院的立项、医学会的立项,乃至卫生部的立项。第二个前提是立项的科学研究与本药企的药品所在领域要相关。研究资助费用一般不是给予医学专家个人,于是给予官方管理机构。
黄德华会让医药代表与产品主任跟进科学研究进程,并在官方的监督下参与科学研究的部分组织工作,而且在整个研究中努力保持中立,尽最大限度保持科学研究结果的公信力。没有第三方,特别是政府监督的科学研究是不可能有很高的公信力,尤其在科研项目立项与鉴定时候。(未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