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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易经国学大师、一学思想创始人、沣易堂掌门人、奇门金融战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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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祥沣:《梅花易数》史料录
2016-01-20 13112
对象
周易爱好者
目的
学易提高
内容
《梅花数》 一名观梅数,本题曰;《康节梅花数》,故附邵图之后,梅花者先春而蓓蕾,生意之早动也,占于几动之初,思虑方起而鬼神可知之时,故数以梅花名焉。 乾一、兑二、离三、震四、巽五、坎六、艮七、坤八。此先天横图八卦之定数也。   乾西北属金,坎北属水,艮东北属土,震东属木,巽东南属木,离南属火,坤西南属土,兑西属金。此为后天之方位也。   有先天之数未得卦先得数,以数起卦,故曰:“先天”。   有后天之数未得数先得卦,以卦起数,故曰:“后天”。   先天之数,谓物之所生气之,所置事之所遇,皆有年、月、日、时,年以子年起一数,年有十二月,则以正月起一数,月有三十日,则以初一起一数,日有十二时,则以子时起一数,皆隨其数而数之,以分八卦,如一为乾,二为兑而八则为坤也,除八之外,则用畸零之数起焉,年月日之数为上卦,年月日加时之数为下卦,合年月日时之数,以六除之,余为动爻,又如十干则以甲起一数,十二支则以子起一数,所闻之声,则以字句之多寡起数,所见之物,则以件目之多寡起数而为上卦,以所值之时数作下卦,併卦数时数总除取爻,如前法。又如一语则平分其数而为上下卦,数少者为上卦,数多者为下卦,盖取天轻清地重浊之义也。其余或验其方所,或辨其物声,详其所属皆可起卦。察其悲喜,断其吉凶。所谓未得卦先起数者,如此后天之数,以物类之属八卦者为上卦,以取动爻物类,如乾天、坤地、乾马、坤牛之类,详见蓍法别传内篇。八卦万物属类,所谓未得数先得卦者,如先天断卦吉凶,止以卦论,不用易爻之辞,以其时未有易书也。后天则用易辞兼以卦断,以其时已有易书也。   凡上下二卦无动爻者为体,有动爻者为用,体卦为主,用卦为事,互卦为事之中应,变卦为事之末应,互者中四爻互二体也。变者之卦也,体之气宜盛不宜衰,盛者如春震巽朩,秋乾兑金,夏离火,冬坎水,四季之月坤艮土是也。衰者如春坤艮土,秋震巽朩,夏乾兑金,冬离火,四季月坎水也。体党多而体势盛,用党多而体势衰,如体卦是金而互变皆金,则是体党多矣。如用卦是金而互变皆金,则为用党多矣。体用之间,比和则吉,用吉变凶者,或先吉而后凶。用凶变吉者,或先凶而后吉。       梅花易数“观梅占”测字解析   《梅花易数》传本中有一个著名的占例――“观梅占”。它给后世留下了典型范例,同时,它也给后世留下了费猜之谜。 一、 典型范例:   1. 年月日时起卦: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,康节先生偶观梅,见二雀争枝坠地。先生曰:“不动不占,不因事不占。今二雀争枝坠地,怪也。”因占之,得泽火革,初爻变咸,互见乾、巽。     2. 体用互变解卦:先生断之曰:明晚当有女子折花,园丁不知而逐之,女子失惊坠地,遂伤其股。兑金为体,离火克之。互见巽木,复生起离火,则克体之卦气盛。兑为少女,因知女子被伤;而互中巽木,又逢乾金、况金克之,则巽木被伤,而巽为股,故有伤股之应。幸变为艮土,兑金得生,知女子但被伤,而不至于凶危也。 二、 费猜之谜:   在《梅花易数之八卦万物类占》中,单单兑卦类象,作者列举了二十七类一百一十二象。为什么在“观梅占”中,独独以兑卦为少女呢?为什么“观梅占”独验于人事呢?这确实是一个困扰后人的费猜之谜。   对于这个问题,前人已作了初步研究。《梅花易数之心易占卜玄机》说:“谓他人折花有毁,皆可切验之真,是必有属矣!”这是一种猜测,究竟有何“属”呢?不得而知!   《梅花易数之三要灵应篇》中。作者提出了十五类外应情况。显然,外应思想大大地扩展了占卜的信息来源。外应是特定条件下的信息反应。《梅花易数》“观梅占”的外应是什么呢?为了推测当时的外应信息,我们不妨先看另一个占例:     1. 观物占例:据《字触?外部》转载:南宋时期,安徽新安人汪龙,双目失明,人称“瞎龙”。他善于“遇物起数,多奇中”,因而门庭若市。徽州太守怕他妖言惑众、聚众闹事,想刁难并法办他。有一天召汪龙到府衙,太守问他:“我手中何物,如果说对了就放了你;如果说错了,就用乱杖打死你。”汪龙请求指一个东西提示提示,以便猜射。大堂之上刚好有一名少妇替亡夫诉冤,太守指了指少妇,汪龙立刻回答说:“是一只麻雀。”太守吃惊地问:“是活的还是死的?”汪龙机敏地答道:“生死在老爷手中掌握着。”太守听罢,说:“可以与这个盲人谈术数。”并问何以知之。汪龙回答说:“那个妇人是一个年少佳人,又穿孝服,以意解之,就知道是麻雀。”   2. 有益启示:汪龙的遇物起数,实质上就是邵子的观物起数。北宋与南宋相去不远,邵子的“观梅占”,汪龙或有所知。从汪龙的观物占例中,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启示:从拆字的角度看,“雀”可拆为“少”、“佳”,以“对关法”完整地说,乃“少年佳人”。   3. 观梅占例:在“观梅占”中,邵子见“二雀争枝坠地”,以“雀”为“少年佳人”,以兑卦应少女,诚有以也。      综上所述,“观梅占”中,作者秘而不宣的外应,其实就是拆字之应。它正是《梅花易数之三要灵应篇》中的第十一应也。本文引述“观梅占例”是虚,以《梅花易数》解《梅花易数》是实。外应系统非常复杂。书不尽意,言难尽传,所以历代占卜高手称其为不宣之秘。     梅花易数.三要灵应篇    《梅花易数.三要灵应篇》   三要者,运耳、目、心三者之要也。灵应者,灵妙而应验也。夫耳之于听,目之于视,心之于思,三者为人一身之要,而万物之理不出于视听之外。占决之际,寂闻澄虑,静观万物,而听其音,知吉凶,见其形之善恶,察其理之祸福,皆可为占卜之验。如谷之应声,如影之随形,灼然可见也。其理出于《周易》"远取诸物,近取诸身"之法。是篇则出于先贤先师, 采世俗之语为例,用之者鬼谷子、严君平、东方朔、诸葛孔明、郭璞、管公明、李淳风、袁天罡、皇甫真人、麻衣仙、陈希夷,继而得者邵康节、邵伯温、牛思晦、牛思继、高处士、刘湛然、富寿子、泰然子、朱清灵子。其年代相传不一,而不及知其姓名者不与焉。   原夫天高地厚,万物散殊,阴浊阳清、五气顺布。祸福莫逃乎数,吉凶皆有其机。人为万物之灵,心乃一身之主。目寓而为形为色,耳得而为音于声。三要总之,万物备矣。   右乃天地万物之灵,而耳目心三者之要,故曰三要。   是以逢吉兆而顺有吉,见凶兆而不免乎凶。物之圆者事成,缺者事败,此理断然,夫复何疑。   此言占物克应,见吉则吉,见凶见凶。   是以云开见日,事必光辉,烟雾障空,物当失色。忽颠风而飘荡,遇震雷而虚惊。月忽当面,宜近清光;雨乍沾衣,可蒙恩泽。 右乃仰观天文,以验人事。   重山为阻隔之际,重泽为浸润之深。水流而事通,土积而事滞。石乃坚心始得,沙乃放手即开。浪激主波涛之惊,坡崩主田土之失。旱沼之旁,心力俱竭;枯林之下,相貌皆衰。 右乃俯察地理,以验人事。   适逢人口之来,实为事体之应。故荣宦显官,宜见其贵;富商大贾,可问乎财。儿童哭泣,忧子孙;吏卒叫嚣,忌官讼。二男二女,重婚之义;一僧一道,独处之端。妇人笑语,则阴喜相逢;女子牵连,则阴私见累。匠氏主门庭改换,宰夫则骨肉分离。逢猎者,得野外之财;见渔者。有水边之利。见妊妇,则事萌于内;遇瞽者。则虑根于心。 右乃人品之应,以验人事。   至于摇手而莫为,或掉头而不肯。拭目而喷嚏者,方泣;搔首而弹垢者,有忧。足动者有行,交臂者有失。屈指者多阻节,嘘气者主悲忧。舌出掉者有是非,背相向者防闪赚。偶攘臂者,争夺乃得;偶下膝者,屈抑而求。   右乃近取诸身之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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