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:当然,我们也会发现有一部分代理在招下级代理时是附有一定条件的,比如要求下级代理一定要购买指定的商品或直接需要交代理费,若如此,微信的销售模式就与传销无异,代理们通过拼命的招下级代理来实现盈利,其中并不缺乏将自己的朋友亲戚发展为下级代理。因此,我们所有人应该警惕此种微信销售模式,若发现此类微信销售模式应该报警或提醒当事人。
第五:目前微信销售的商业模式从本质上来讲体现了人脉圈的重要性,更直接的告知所有人人脉=钱脉,因为朋友圈或QQ好友人数越多,就能实现更多量的销售额,就能获得更多的利润,我们更多的把好友当做摇钱树。而在此之前,我们只是把相关好友当做个人生活当中的同伴,其中有很多情感性的因素在里面。朋友群或QQ好友目前性质的特性转变是否是一件好事,着实值得我们思考。
总之,在目前来看,微信销售发展的如火如荼,俨然已经成为一种全民销售方式,但微信的销售模式缺乏正规机构或组织的监管,特别是保证消费者或购买者的合法权益方面。因此,面对微信销售这个新鲜玩意,我们作为一个营销人还是应该给与一定的关注和重视的!